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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泰华散文有奖征文比赛启事(第一次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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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创作热情,泰国华文作家协会,决定提高“2014年泰华散文有奖征文比赛”各奖项奖金。现将修改后的比赛规章公布于后:)

 

2014年泰华散文有奖征文比赛启事(第一次修)

 

(1)主  办:泰国华文作家协会。

(2)主  旨:为繁荣泰华文学,激励创作热情,进一步推动泰华散文的发展、提高作品水平,泰国华文作家协会特主办“2014年泰华散文有奖征文比赛”。主办当局反对剽窃、抄袭等作弊行为,一经查证严肃处理。

(3)评审委员:司马攻、梦莉、白翎、曾心、杨玲。

(4)比赛日期:自2014年7月15日起至2014年11月15日截止。

(5)参赛资格:凡泰国公民,或有泰国长期居留证,及在泰国连续居留四年以上者,皆可参加比赛。

(6)奖项奖金:冠军一名,奖金25,000铢(原20.000铢)。

亚军一名,奖金20,000铢(原15.000铢)。

季军一名,奖金15,000铢(原10,000铢)。

优秀奖十名,每名10,000铢)(原5,000铢)。

各奖项均颁赠奖盾一座。

(7)参赛要求:7.1 题材、内容、手法不限。

7.2 每篇1.500字至3.000字(含标点符号)。

7.3 个人原创作品,已出版或在报刊、网络发表过的不得参赛。

7.4 每人参赛作品不超过3篇。作者可用笔名,但必须附上真实姓名、电话、地址。入选可以三篇,但获奖只能一个。

7.5 可用稿纸书写或打字,并标明“散文比赛”字样。

(8)参赛稿件:请寄曼谷亚洲日报《泰华文艺》主编杨玲。

邮政信箱:(请加上亚洲日报的泰文地址):

电子信箱:<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

(9)颁奖日期:待定。

(本规则如有未完善处,主办单位有权修改)

 

泰国华文作家协会 启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