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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 手
蔡 虹
偷竊是一般無知小孩子壞行為,他們不曉得亂拿人家的東西叫做偷竊,更不知每件東西都有一定的代價,他們天真無知便隨著喜愛取之。
現社會已經是進步的文明時代,人們已懂得所為是與非、錯與對、美與丑、法與罪,所以一個人要立足於社會,品行行為是奠定未來的前途基礎,誰也不可隨意做錯,俗語謂:差之毫厘,失之千里,這可不是玩的,不像無知的孩子,看見人家的東西是他所喜歡的,便悄悄的拿去,看見朋友吃零食,便伸手要取,對方不肯,他索性的搶下來送進嘴里,然後拔足跑開了。
這幼稚孩子的舉止,我們倒覺得他天真,像在原始社會一樣,不曉得亂拿人家東西犯上偷竊,更不知道東西的價值,不能隨心所愛,不能取舍任便,應有紀律、有法度。
但有些人什麼都懂,卻經常違規、經常做錯、經常做出違品行行為。
記得在故居時晚上常有器物碰撞聲音,我便站在網紗窗前窺看,鄰居花姐又要來當夜竊手偷物,她手提桶子拿開我家門前蓋淡菜(采鸞)的竹簍,一串串的提進桶子,然後再把空竹簍蓋上,便這樣的提著桶子離去,有時也見她不是偷我家淡菜,而是偷對面鳳姐爐灶里的柴炭,像這種情況,使我的感觸甚多,她之常作偷竊,是貪婪之心所作崇,還是俗語謂:貧窮起盜心,這倒使我模糊不清,她所竊取都是些不甚值錢的東西,我也從不曾開聲讓她知道,她也滿以為她的行為在神不知鬼不覺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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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當時曾把樓下租賃一家制造珠甲包(錢包)的香港客松兄,我們住樓上,但廚房共用,有一天晚間我從外面回來,正在掏鑰匙打開門,剛巧望進門縫,見松嫂打開米缸正在舀米,我不好意思這時開門,在外面等她理清楚後才開門,像這情形廚房里的油醬,箱櫥里的乾料,如香菇、木耳、針菜、蒜頭、雞蛋一切不也就任取,這要說她偷竊我們的東西,應該不會錯,租房哪里會連米糧,食品都供應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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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幾年前一對從中國到泰國探親的親戚。由表姐帶到我家的明芳姐,她是六十年代回國升學的僑生,現在帶同老公前來探親,重游故地,表姐帶他們到我家,談敘後她從手提袋掏出二塊青色玉石相送,我再三的推辭,經不起她的盛情,只好收起,隨手拉開抽屜放下,那晚便留在我家歇宿,明芳姐宿在我的房中,她老公便安排在樓下小客廳安宿,第二天他們要往探問其他親友便告辭離去。
我想起昨天兩塊玉石,樣子怎樣還沒有看個清楚,拉開抽屜拿取,東翻西掀怎樣也找不到玉石,我索性把抽屜里所有的東西搬出,一件一件的檢查,結果都找不到,我懷疑當時我會不會放到別處,在抽屜里的東西怎會不見,我倒懷疑自己?
幾年的時間過去,我那兩片玉石,始終都沒有出現,是否被那位在小客廳過夜的客人取回去,說取回似乎不恰當,禮物既送人家,又偷偷的取去,這樣可以說成是竊回去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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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期開始,家長前來繳費很是擁擠,有的要繳學費、有些要繳膳費、有的要繳車費,也有三種都繳,就在這情形下,家長繳的各費須找回三百銖,汪老師便轉身換款,然後交還家長。
這時汪老師翻開單據簿正要開給坐在旁邊的另一位家長,但老找不到那頁白色的正單,剩下兩頁薄黃紙,正在著急的翻上翻下尋覓,坐在對面的文老師便開口說:你找的單剛才被她撕去,至此這位家長才從她袋里掏出那頁白色正單,我走近前告訴她,單據都排上列號,不能隨便漏掉,你要撕我們的單作甚?
不可以便不要緊,我想寫給孩子的爸爸。她說著。
用我們開的單不可以嗎?
可以!可以現在便用你們開的。
至此我才弄明白,她竊單的目的,是要用個偷天換日,換個高數額,來詐取她丈夫,如能得逞損失的是學校,如能得逞抹黑的是學校,如能得逞她便成功竊取。如能得逞學校便受了他的利用。
偷竊千萬萬各施本家功,功功有步數,只在技倆中,唯獨此君子竊術別出心裁。 公元二○○三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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