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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
黎毅
(一)
春暖花開,正是年青男女結婚的良辰佳節。
星期天。江在家開了一個小型的家庭會議,為他獨生兒子結婚時分發親友的請帖作一番周詳的安排。
兒子江大海最先發言:“爸,我早已作了粗略的計算,經我名下所請的朋友,最多不會超過三十人。”
江翹翹下巴征詢江太說:“我早對你說,親戚的由你主張,現在也應給我一個總結。”
“一樣不超過三十位。”江太也問丈夫說:“你呢?”
(二)
兒子的朋友和至親的邀請,二者大體已算敲定,問題出在江本身。
江在社會中走動,人際關系復什。本身從來甚少辦過喜事,多的是參加別人的酬酢。這次為他的獨生兒子完婚,在他的心眼中,應該請喝喜酒的少說有五六十位;但江為人保守,在席列出的名額,經他一刪再刪,最後只賸了三十六位。
江太看了丈夫邀請的人客名單,對丈夫略有微言說:“你寫出來的客人,一些我并不相識,沒有意見;不過梁天與黃文文二位叔叔同住一條巷子里,你只請梁叔叔而不請黃叔叔,難道過意得去!”
“你懂乜!”江向太太搶白說:“梁天目前是我的老同事;黃文文則是昔年的老鄰居,再說最近數年已再沒有接觸了。”
江太聽後不屑地向丈夫白了一眼說:“他家嫁女還請我們前往觀禮,你難道已忘了!”
“都近十年的事。”江說:“這張請帖由我再作最後裁決。”
(三)
江是位知書識禮的人,他一向認為請人家喝喜酒,送喜帖,乃是世俗中最最崇高的大禮。於是這張喜帖,既不可郵寄,不可托人代送,尤甚者更不可隨便放在公共地方成為“無頭帖”。為尊重受請者起見,這張喜帖必須親自登門逐個請,最少也必須見面親自遞送,才能表達主人的一份誠意。
擇了一個星期吉日,江著兒子駕車親自逐家登門送喜帖。
車子停在梁天的巷口,江手拿喜帖匆匆走進老同事梁天的家中。這時那位老鄰居黃文文恰巧伸出頭來看外面的世界,一眼瞥見江手拿紅帖鉆進梁天家中,急急將頭縮回,面向太太說:“老鄰居江家有喜事,我見他手拿紅帖進入老梁家中,當心提防,我們這一棒相信他也不會放過。”
時間已過了二句鐘,看來老鄰居“這一棒”可能已給免了。
(四)
晚飯後。
梁天與黃文文碰頭,梁天先開口對黃文文說:“我的老同事江喜作新翁,他專誠前來請我喝杯喜酒。黃兄是他的老鄰居,相信也有一份。”
黃文文聽後心中滿不是滋味,酸溜溜地對梁天說:“梁兄目前已是社會的準僑領;老江早已沒有將我這個打工仔放在眼里了!”
二○○五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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