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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為快樂之本
若 萍
“助人為快樂之本”這是很多人都會說的口頭禪,但是否真的喜歡助人,還在於各人的品格修養與處世哲學而定。記得有一次和幾個朋友閑談時扯上這個話題,朋友說,助人分為三種,幫助人之後,別人得益,自己也得到好處,這是最理想的助人美事;第二種,幫了人,別人得到好處,而自己不得也不失,算是順水人情成人之美。第三種呢,為了幫助別人而使自己遭到了損失,那是傻瓜才做的事。
朋友說,在他方面,除非在第一種情形下,其他兩項,要他助人,自找麻煩那就免談!
我們聽了他的偉論,面面相覷,深深的倒抽了一口氣,真是佩服他的快人快語,毫無掩飾隱瞞的把人性的自私自利赤裸裸的表露出來。
的確,雖說是助人為快樂之本,或是與人方便,自己方便,但不單是我的那位朋友,還有很多很多的人,非必要都不想幫助人;也好有很多的人,幫助了人,卻撈不到快樂之本,甚至有時必須找出種種理由來安撫自己因為推諉不得、勉強伸出援手,因此而遭到損失後的不快。
假如有一個朋友,突然向你求借,你會毫不猶豫的拿出錢嗎?
一般人首先會考慮到彼此交情的深淺,然後是對方歸還借款的能力與信用,再還要關心到的是所要求數目的大小。假如能通過這三個在心底下暗自衡量的條件,自然會爽快的伸手相助,然後笑瞇瞇的說聲:“助人為快樂之本”。
反過來說,如果三項條件中,有一項沒有把握,就不免大費躊躇了,最理想的推搪莫過於能夠由被動的地位,反過來以站在主動的立場,找出一些堂堂皇皇的理由,告訴他向人借錢并非解決問題的善策,徹底解決問題的良方又該如何如何云云,設法打消對方借錢的動機。那麼,自己又沒“損失”,又不傷感情,說不定所建議的方法剛好針對弊病,真的有效,還真可說是功德一件。
最沒趣的是碰到個對方是不識好歹、死打爛纏的使人推諉不得,結果只好解囊敷衍,勉強之下,早已感覺不到助人的快樂了。
金錢上如此,感情上也一樣,付出的金錢希望有所酬報,付出的感情,誰不希望得到回應?愛上一個人,連帶對她的家人也噓寒問暖、殷勤討好,歸根究底,無非是希望能得到對方的歡心,贏得感情上的回報。假如不是心靈有所期待,誰又耐煩去獻殷勤找麻煩,去奉獻自己一片“助人”的熱心?
既然助人與否必須牽連到得與失、利與害的衡量後才能決定,那怎麼會成為快樂的事情呢?有求於人的人,以及有能力可以幫助他人的人,其實雙方心里都不痛快,有時沒有牽涉到金錢時大家還是朋友,借助了金錢,最終的結果是一份友情反而斷絕了。
人的私心是很可怕的,對金錢與物質的執著,使人很難有豁達豪爽的胸襟,很難培養出真正以助人為快的無私心懷。但即使這樣,與其為自己得到貴人的相助而感到喜悅,還不如具有能夠助人的條件,兩者比較之下,相信每個人都會選擇後者,對不?
作者:作協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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