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文學總第三十 九期 :::

 





慷慨的課授

──讀老羊先生的《學費》

黎毅

  《泰華文學》第三十二期微篇專輯,發表一篇題為《學費》的佳作,該篇篇幅不長,但卻相當厚實,擲地有聲而力透紙背。

  《學費》的內容既沒有迂回曲折的結構,更沒有驚心動魄的故事情節;但平實中包容了人生深邃的哲理以及做人處世的大學問。

  故事輕描淡寫,敘述公司里李文與小周的一段對話──

  接線生素娜有次向李文苦苦哀求,涕淚交流訴說父親病重,商借五千銖以濟急。李文深表同情,慨然借她三千。

  三個月后,素娜再找機會接近李文,說父親已有起色,還得留在醫院,請李文發慈心,再借她幾千銖。李文又借她三千。

  又過一個月,借錢者沒有動靜,受欠者則不好意思催討。倒是素娜又再來了,說母親也病倒,要求再借。李文心軟,又借給她二千銖。

  有一天,李文在咖啡座突然見到一出街頭討債的鬧劇,兩個女人為追討賭債而扭在一起,后來被扭的一方終被掙脫。李文眼緊,認出那掙脫的女人正是他的債戶素娜。

  李文結束這段談話慨然對小周說:“我不再奢望能夠收回一士丁,算我在做人的道路上又一次交學費吧!”

  小周說:“我也交了學費。素娜昨天向我借去二千銖。”

  李文聽後嚴肅地說:“你還得再交學費,向我繳交一筆特別補習課的學費。”

  ……

  小林是我很要好的朋友,交往少說已有二十多年。老友一向以做家庭工業為生,數年來經營得法,儼然已成半個僑領。

  今年初春,小林告訴我要將原有的一間排屋賣掉,價錢只須一百八十萬。說來也巧,另一位朋友老林正在找新居,因他的兒子近將結婚,原有的老屋不敷所用。

  這是難得的機遇,經我牽線,一拍即合,以二百萬銖成交。我為小林多找二十萬銖的進賬,也得到為老林牽引的一份人情。

  我雖庸愚,卻懂得街前一般慣例,處屋買賣成交之后仲介人應得的酬勞,一般以五保升計算。這筆二百萬的買賣,仲介人可得到賣方十萬銖的傭金。

  這筆額外的收入,令我想到為我效勞將近二十年的冷器機和電冰箱,甚且孩子那架過時的電腦,得以全部更換。

  屋子成交過名已一月有余,小林賣屋這十萬傭金一直沒有動靜,因是老友,一時也不便急於開口。

  那天按捺不住,只好向老林取經,老林聽后憤憤然說:“真有這么回事!以時下慣例,地皮處屋,買賣過名之后,隨著傭金便須付還,那能拖欠!”

  老林想了想再拍拍我的肩膀說:“老朋友,這事包在我身上,由我代你措理。”

  過了兩天,老林上門向我示問:“你做成這筆買賣,究竟是怎么搞的?”

  “我?……”一時倒給老林問傻了。接著訥訥然對他說:“當時為了幫他一場,倒沒向他提出什么條件。”

  “難怪,你這個人!”老林搖頭白了我一眼說:“莫怪我向他提起傭金,他竟說我在說夢話。”

  “這是買賣的一般慣例,誰都曉得。”

  “‘想當然’害死了你!”老林說:“目前人心叵測,市井間裝癡作呆的人更多。事先沒向他說明,無形投進他設計的陷阱。如今你有口已對他說不出話哪!”

  眼前一陣昏黑,什么新的冰箱、新的冷器機、新的電腦,頓時全部報消。

  老林看我的臉色,好言安慰我說:“如今只好法律從事。我有一位做律師的朋友,只要我拿出過名的地契,保證他會為你討回應得的十萬傭金。”

  老林說來雖是道理;但,和為貴,訟則兇。為了十萬銖而鬧官司,二十多年的老友情感破裂……值不值得!?

  老林見我臉色猶豫,再改變口氣說:“如不同意,可以改變另一方式。我有一位知心的江湖兄弟,著他好好將對方教訓一頓,保叫他一個月內不能走出醫院。”

  我底內心作過細細推敲,豁然對老林說:“算了吧,這十萬銖,沒有并不窮,有了也不富。謝謝你的好意,算是給我人生上了一課。”

  老林不得其解,悻悻然望我掉頭而去。

  我不是傻瓜,更非不要錢。只因事先讀到老羊先生的《學費》。

二○○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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