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文學總第四十三期 :::

 

神差鬼使

橫去木

星期天中午,落毒百貨公司的電話攤前,站著一個青年,全神貫注地在選擇手機,忽然背後被人輕輕一按:「素默,買手機嗎?」
素默回頭一望,原來是舊友猜耶,兩人久不見面,格外喜悅,相邀往附近餐店用餐。坐定後,話匣打開,猜耶說:「你現在已是一個紅人,聲名大噪,拳術突飛猛進,每上檑臺,百戰百勝,我每次都在電視機前叫喊助威。」猜耶奉承地說。
素默微笑地說:「你在電視機前叫喊,我那里知道?」他立刻拒絕猜耶的奉承。兩人東拉西扯,酒話連篇。到了相當時間,猜耶知欲付款,即說:「你且待我片刻,我往洗手間一會。」
素默知他性格,連忙一手把他揪住說:「你又要舊戲重演?這次不讓你藉尿尿走脫,非欲你付款不可!」
猜耶笑笑地說:「我那里有錢」。
「今天才三號,手頭就拮據了麼?」素默問。
「昨晚都消耗在浴室里,你再請我一頓吧!」猜耶答。
「我也是無錢,都給私彩吃盡了。」素默有點緊張地。
猜耶低頭沉思,在素默耳邊說了幾句話,素默沉沉不語。一會兒,兩人互使個眼色,猜耶拿起啤酒瓶往桌上一甩,砰的一聲,驚動了鄰座,紛紛離開。素默是個拳王,當然不甘示弱,飛起一腳,踢中猜耶前胸,猜耶往店外跑,落荒而逃。素默緊追不舍,片刻兩人都逃得無影無蹤。
素默是當今拳師,時常在電視臺亮相。店主與眾職員都認得他,議論紛紜,有的說拳師落魄,有的說他仗著武力凌人,太蠻橫了。也有人說他非拳師,是一個容貌相似的人。總之店主不甘白白損失,只好報警存案。
猜耶與素默一走一追,到了僻靜處,看看無人追來,也就放膽閑行。素默說:「虧你想得出這條苦肉計,否則羞得見不得人。」接著,他又說:
「你已算逃出險境,我呢?電視時常映我的拳賽,他們都認得我,一朝被碰到,我難逃此罪。或許早晚警察會到拳館找我。怎辦?」
猜耶說:「你太笨了!只會打斗,全無隨機應變的本能,警察若來抓你,你就否認其事,說在發生事情時,你在愛人家里,頌詩她會為你作證。」
素默聽了猜耶的好主意,不回拳館,即往找頌詩說明此事。頌詩對素默十分深愛,并不責備,反而拿了一條金鏈說:「你沒錢,就將這條頸鏈暫時去當吧!」
素默拿了頸鏈進入當鋪,柜臺員接過一看,心中起疑,暗中叫人報警,自己逗他談話,不旋踵,來了二員警察,那柜臺員指著素默對警察說:「他是劫賊,這條頸鏈,在幾天前,我太太掛在頸上,被歹徒搶去,我已報警存案,證物在此,請把他抓住!」
素默無故被人誣指為盜,呆若木雞,自思本身清白,先打電告知頌詩,即與物主同往警局。頌詩聞報,即刻趕往警局辯護作證。她見到柜臺員,也頗出意外,說道:「哥哥,你也來此做什麼?」
原來這柜臺員名叫頌塞,與頌詩是同胞兄妹,她母親臨終之前交給他兄妹倆二條同樣款式的頸鏈,作為最後遺物,囑他們好好保留,若非緊要關頭,千萬不要輕易賣它。兄妹倆遵守遺囑,初時藏在一起,後來頌塞有了妻室,另組家庭,兩條頸鏈各自保管,頌詩因深愛素默,又承諾母親遺言,認為雖是緊要關頭,也不肯將它賣掉,即交他拿去當,候他日贖回。那知神差鬼使,偏好當在頌詩哥哥的店子。至於頌塞的那一條頸鏈,本為一模一樣,因他妻子不守婦道,終日賭飲為樂,錢銀輸盡,就將這頸鏈賣掉,騙說被人搶劫,使頌塞往警局報案。事隔數天,就遇到素默來當,就指定他是劫賊無疑。他以為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此事經頌詩作證,說明是自己之物,真相才告大白。警官判被告無罪釋放,就給他簽名銷案。當素默彎腰簽名時,警官發現他的背心內衣,印有四個大字「武術拳館」下面還有二個小字「素默」。
警長問:「你就是素默拳師嗎?」
「是的。」
警官說:「正好前幾天,巴吞旺餐室主人來此報案,說你吃了一頓霸王餐,還搗毀店中用物。」
素默心中吃驚,自恨失口說出自己身份,但他鎮定精神,想起猜耶之言,極力狡辯。警長打電叫餐室主人及店中職員前來指認,他們異口同聲,俱都指認此人做案。至此素默有口難言,百詞莫辯,接受警方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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