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文學總第四十五期 :::

 

失去的幸運
阿五
   今夜,我氣憤得失眠;就因睡不著,終爬起身來,把今天所發生的事記下來,寄給文學,若蒙刊出,也可使社會人士,知道世上竟有這么不夠交情的朋友。
   我和正華頭認識至今,也有二年多了,因他經營的是飲料店,我一有空,總會去他店里喝咖啡或汽水,坐談閱報,所以,我和他很容易便成了朋友,無話不談。
   平時他對我倒還客氣,我有時喝茶後身上忘記帶錢,他也不說什么,也曾三四次同他借了一點錢,我們的交情可算不錯了。
   可是,今天他竟這樣無情!
   今天午前,我在他店中喝咖啡,一個女彩票販進來招徠我買彩票,我因想今晚開彩,也許幸運之神降臨,能夠中獎,便揀了一張,問她每張售價多少錢?
   “每對九十五銖。”她說。
   我一掏口袋,才發覺今天竟然忘了帶錢,於是開口向正華頭說:“借給我一百銖。”
   “沒有。”他一口拒絕。
   “怎么?你在作生意,怎會連一百銖錢都沒有?”
   “你以為作生意那么容易嗎?有時要進貨,少一銖錢也不行呢。”
   “你不用怕,明天我還給你,快拿一百銖借給我。”
   “不,我說沒有就沒有。”
   “剛才我看到,你就做了不止一百銖的生意,怎說沒有?快,拿來,我要買彩票。”
   經我這么一說,他不再說沒有了,只是臉色死過後娘,眼望天花板,似在想什么。
   “你不用怕我沒還哪!明天一定還。”
   “明天?你的明天是沒有完的,我知道。前幾次借錢,也都說‘明天’還,請問你幾時講得準?我這幾個錢,卻是明天非還貨款不可,要是再像已往一樣,我豈不是得去上吊?”
   “不用說太多,你再試試一次好了。我阿五這樣大大個人,難道會梟掉你一百銖錢?”
   “梟掉倒未見得,忘記卻是難免。前日借給三次共二百銖,及咖啡錢數十銖,諒必你已忘記了吧?”
   “誰說我忘記?”一再被他奚落,終使我火氣上升,站起身來,大聲說:“今天的彩票有中,我一銖還你二。”想想又得向他借錢,只好強抑怒氣,放柔聲說:“先借我一百銖,明天一并歸還。”
   “幾時還且不說,不要再借就好了。要是借去買米買藥,還可商量,但要借去買彩票,我就是有也不會借你的。要等你中彩來還,我自己也會買的……”
   他的話一念開,竟是不休不止,佛聽了也會受不了的。我索性把那張拿在手上的彩票還給女彩票販,把咖啡錢掉還給他,向門直出。
   晚上,彩票開彩了,末二字是開“八O”。我依稀記得午前所選的那張彩票,末二字好像正是“八O”。這一來我可氣壞了,要是那他媽的正華頭肯借給我一百銖,把那張彩票買下來,我豈不就中獎了?有了獎金二千銖(其它獎有沒有中尚未知),何愁沒錢還他的欠款?唉!唉!他既這樣無情無義,連一百銖錢也不肯借給我,害我失去了幸運,不能中獎,今後他要是再敢向我討錢,哼!我就拿個屁還他!
   分明拿上手的錢,卻不能裝進衣袋,這個氣是如何的嚴重呢!難怪今夜要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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