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文學總第四十八期 :::

 

論微型小說之文學效果

 

?洪 林?
  

如何來評定文學效果?這是一個十分深刻又不時得叫人反思的問題。我們都知道,文學來源於生活。要創作出有情有淚之文學作品,就離不開生活,離不開現實社會。魯迅先生在小說創作上,一直強調寫自己熟悉的事物,而反對寫不熟悉的東西。魯迅的文學觀,對後人頗有影響。小說如是,微型小說亦然。
   魯迅先生在《魯迅書信集》中說,“藝術不可能沒有虛構,然而藝術的虛構必須有現實的基礎,這就是概括,它不是為了歪曲現實,恰恰相反,而是為了更加真實地深入現實,寫出它發展的面貌。”這一段話正好說明了小說創作中的概括性。往往我們在文學創作中會忽略其所具有的“現實的基礎”,而只存其虛構一面。這樣的作品,是違背了生活真實的一面,不僅難以引起共鳴,而且從頭到尾只能說其是一篇失敗作品。因此作家除了要面對廣大群眾、讀者之外,一定要付出真誠而後才能得到讀者共鳴。微型小說更須如此。
   微型小說既是小說家族一員,作為一方文學流派來說,更須求新、求變、求用,而不落俗套。盡管,中國的微型小說起步於八十年代,但也隨著時代、社會之變化而在變化中走過了二十八年歷程。然而,既是小說家族一員,就離不開小說之三大要素(典型人物、情節結構嚴謹、場景描寫),缺一不可。微型小說更應是小說微中見著之文類,才達“微”之精華。精華也者,則表現在“文章合為時而著”。只有切合時代之需,起時代之警鐘,才能體會出文貴在精之內涵。因此,微型小說必須貴在精,惟有如此,因精者方能體現出一個時代某個側面、具有代表性的人與事背景與內涵。不然,在篇幅不大、寥寥幾筆底下,要勾勒出一個感人畫面或者豐厚內容又符合小說范疇的小小說一方風格,非有深厚文學根底不可。我們必須明白,微型小說之所以“微”,則已說明小說一切內涵盡在其中。不然,就不能稱之為小說了。
   “微”者,不等於無法包含天地,“微”者亦不等於說難以創造出典型事物。“微”者之微,在於能將博大內涵濃縮而存其精華。微型小說既謂之小說,就必有小說特征。盡管,微型小說成長在一個特殊環境,并且歷史不長,但不等於就失去小說一族某種相同特征與風貌。起碼,有如人類之基因,是不變的一條自然規律一樣。因此,微型小說之“微”必定仍存其小說之要素,卻不等於將其中出現之人物、故事情節與嚴謹結構加以簡單化加以“縮小”。“微”者必顯其精。“精”也者,即在讀者一目了然中見到真、善、美,見到最為典型一面。古之筆記小說、《世說新語》、《聊齋志異》等等,雖可列為小小說之類,卻也未形成其小說之完整性及固有之文體特征性。今日之微型小說,應該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并具一定品味,而不是庸品或令人不屑一讀的東西。作為一種文學流派來說,應該是扎實、真實外,還須富有感情色彩,并以微見著而又不落俗套,才見“微”之靈氣。動人的文學作品,尤是微型小說,更應在具體細節上加以著墨、渲染而使其閃出生活真實之光,讓讀者從中窺見現實生活中那隱約可見之真切光芒。沒有精湛的創作手法與洞察秋毫的眼界,不可能發揮盡致地予以文學藝術美感,更無法攀上文學精品高峰。文貴在情,也貴在精,好的文學作品都包容了這種豐滿內涵。情與精之融合,方能將一個時代背景、一個社會之真實面、一個典型事物容納其中而達引人入勝、共鳴境界,這應該是上乘微型小說之境界。“文變染乎世情,廢興系乎時序”(劉勰:《文心雕龍。時序》),語之中肯也。作為文學創作者,都必須先了解自己所處之神圣立足點,才能了解時代、社會之變遷而後所產生的文學作品所具有的一切必然性,才達“文變染乎世情”而創作出合乎“世情”東西。更進一步者,則“廢興系乎時序”了。作為一個微型小說創作者,應持的觀點,皆不出此范疇,才能旁及其余,才能為社會、為讀者創作出值得捧手一讀之精品。不然,創作而出的可能成為不忍卒讀之庸俗作品,失去應有的文學價值觀。
   然而,精品不易“出爐”。近年來,泰華文壇出現過的微型小說,精品則寥寥無幾。其因,在於還不甚了了“微”之能包含天地之涵義。“小說者,社會之X光線也。”(狄平子語)從而觀之,小說素材來源於生活,反過來卻是社會一面鏡子,宛若X光線,可以看到內在真像與外在之關連,可以看到所反映出來的真實特征。如此,一篇經過自己對現實社會有著深刻思考而後著筆的文學創作,才能如實地反映社會某個側面的真實面,而使之美丑紛呈在目,并使之達文學效果,微型小說亦不離其宗,乃萬變不離其宗之理也。因此,凡從事文學創作者,皆應明白文學作品尤其是小說作品,都必須圍繞指導人之思想、有益於社會而達文學服務於整體之文學效果。
   魯迅先生說,寫不出的時候,不要硬寫。這正是先生所強調的,文學創作者必須寫自己熟悉的東西,認真地思考社會中形形色色事物之產生背景以及其是否具有一定社會意義,然後下筆成章,才能寫出富有情與淚的東西。一篇微型小說,當以情去著墨時,就如鏡中取影,一種熟悉感躍然而出,有著一種親臨其境之感受,看到美與丑之分野。倘若,作為一名作家,而忘了小說取材於社會生活,那麼在不熟悉生活狀態底下,硬寫出來或東拼西湊,這肯定寫不出好作品,更毋須說能創作出情與境相融之東西。一篇微型小說,倘若馬虎而就者,更不成大氣候,更無法達到共鳴。微型小說在隨著時代前進節奏中求變革,就必須先自己而後達人。有人說過,無文學不足以立國,亦不足以創新而有益於社會、人群。同時,文學還必須用之於善,才能足以正風。這樣,文學的作品尤是微型小說,更須如是。
   當今社會,盡管在中國抑或在亞細安區域,各種文學流派的傾向,雖然各異,但有一條不變真理,就是追求人性的真善美,歌頌善良,鞭撻丑惡,并在追求文明、進步同時,充實自己,借鏡他人。這是文學領域里面,不能加以否認的一個文學創作哲理而達到共識。從宏觀來說,從事文學創作尤其是從事微型小說創作者,都必須先自我完善、自我判斷、自我認識、自我提高後而為之,并使之現實社會中的一切事物更能融合到不同文體、不同流派乃至每個屬於文學領域里的人群而不排斥其它。
   縱觀當今之微型小說領域里,在百花競放之同時,還是良莠不齊的。有一些所謂之“微”者,只停留在求合於當世之用,合於潮流之需,難免失之東隅,達不到文學所具有之影響與效果,更談不上有何文學價值觀。微型小說應追求者,乃將小說家族之光輝加以發揚光大,而不是讓其滅亡。魯迅先生之所以能精微、切實,而享有其巨大而深遠影響,乃其對社會之觀察入微而後達其精、其切實之境界。“欲揚宗邦之真大,首在審己,亦必知人”的真諦盡在其中,這是文學創作者應持之正確創作心態和文學觀。魯迅之偉大在於能“審己”亦能“知人”也。
   我們知道,任何文學作品,都離不開客觀存在之真實面,更離不開文學思想之主導作用。主導思想正確了,就能形成正確的文學觀、人生觀,而能在創作之同時,自然地流瀉出文學情,寫出佳品,并達一定的文學效果。文章要益人,首在了解自己。不然,難以達到言之真之文學效果。名家者,不外乎如是也。尤其是,在微型小說領域里,更必須領略其中深沉內涵,以及面對如斯的富有時代感的文學價值觀問題。唯有如此才不失文學創作意義。
   總而言之,微型小說,必須以最微著墨而能塑造出最典型事物,不然無法談其微其精。因此,微型小說之微之精,其涵蓋面可包含天地,若了解其義才能發揮其淋漓盡致的文學效果而達微型小說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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